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关于征集知识产权侵权线索的公告

2025-05-30
51次浏览

分享到:

为全面加强广东三角牌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三角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驰名商标、老字号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进一步维护品牌方合作方及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众征集知识产权领域侵害三角公司权益的违法行为线索并予以相应奖励

一、线索征集范围

违反《商标法》等规定侵害三角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伪造、擅自制造商标标识的行为;假冒注册商标,以及违法使用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

二、相关要求

举报人应提供详实具体侵权违法行为线索侵权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真实名称、实际仓储或生产地址、现场仓储或生产照片带时间水印、侵权产品、举报人联系方式等三角公司认为有必要提交的举报材料]

、线索途径及保密机制

)举报人可通过信函、面述 电话、邮寄、微信等其他形式提交侵权线索,亦可委托他人举报,以便于三角公司及时掌握线索和方便沟通。

侵权线索收集邮箱:wqdj@gdtri.com

举报材料投递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北132号TIT文创园12栋201

三角公司将对线索提供人个人信息、举报线索严格保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的合法权益。

(五)对于协助三角公司开展维权行动,提供有效线索的个人或单位,三角公司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除法律规定、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三角公司及其员工不泄露、公开或擅自使用线索提供人的个人信息。

举报奖励机制

(一)奖励对象

通过本公告规定方式主动向三角公司提供有效侵权线索的个人或单位,不包括与三角公司存在知识产权维权服务合作关系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

(二)奖励标准

1.如举报人按本公告规定向三角公司提供一定价值的侵权线索,经三角公司查证核实后将予以奖励,三角公司根据内部管理规定,结合线索价值、举报内容与侵权事实查证的确凿程度和配合情况综合计算具体奖励金额,单宗案件最高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侵权主体内部人员举报的,三角公司将按上述标准的1.5倍给予奖励。

2.同一侵权线索导致侵权主体同时或先后被追究刑事责任和被行政查处的,奖励金额不重复追加,按可达到的最高标准执行。

(三)奖励条件

1.线索具备有效性及独立性:举报人所提供的侵权线索真实、有效,具备较高的调查价值,且举报内容事先未被三角公司发现或掌握。

2.其他要求:(1)同一案件有效线索只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时间顺序以三角公司收到相关线索的记录为准;(2)线索提供人提供的线索,如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实处理最终以相关部门确认的信息为准,三角公司据此兑现相应的奖励。

(四)禁止行为

1.提供虚假线索或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商业道德或公序良俗的行为。

2.重复提交线索,三角公司仅对首次提供者进行奖励。

3.提供侵犯他人隐私或通过窃取、贿赂等非法手段获取的线索。

如线索提供人存在上述禁止行为的,视为线索不符合奖励标准,三角公司有权不予奖励。如已经给予奖励的,三角公司有权追回并要求其承担三角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奖励流程

1.经三角公司调查核实确认侵权线索有效并且已对三角公司造成实际帮助、满足上述奖励条件,且不涉及禁止行为的,自三角公司审核无误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领取奖励金,匿名举报无法联系或核实举报人身份的除外。

2.举报人应当在被告知领取奖励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明领取奖励金。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受托人须提供举报人的授权委托书、举报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领取的,视为主动放弃奖励。

五、其他

(一)三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本公告规定奖励代扣代缴个税,举报人实际领取的奖励金为扣税后的金额,三角公司不实际承担相应税款。

(二)奖励调整:三角公司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奖励金额、标准及规则的权利,并及时发布。对于不符合奖励标准的线索,三角公司将不予奖励。线索提供人有异议的,可提供线索符合奖励标准的证据,由三角公司进行复核,未提异议或未通过复核的,视为不符合奖励标准,三角公司有权不予兑现。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三角公司所有。欢迎社会公众积极提供线索,对征集的问题线索经核查发现涉嫌构成违法行为的,三角公司将依法进行打击,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积极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广东三角牌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5  30